1、包含景点:行程表内所列的景点门票 ,含厦门/深圳北往返二等动车票。
2、用餐:3正2早餐(早餐25港币/人标准,正餐60港币/人标准) (如有素食者或其他少数民族、宗教信仰等要求提供特殊餐食,增加餐食费用另计)
3、深圳参考酒店:迎商酒店(深圳东门店)/维也纳系列酒店/同等级
香港参考酒店:丝丽系列/8度海逸/越品海景/越品天秀或嘉湖海逸/同等级酒店
4、参团游客请于出团当天按我公司工作人员通知的地点按时集合,切勿迟到;国内与境外都请保持手机畅通。
5、行程上景点停留时间仅供参考,在保证景点不变的前提下,导游有权合理调整行程顺序。
6、申请赴港澳游人员需办理《大陆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以及香港和澳门的签注
办理好《大陆居民往来港澳地区通行证》者,须于出发前七个工作日将大陆居民往来港澳地区通行证首页复印件以及香港、澳门地区签注页的复印件提供给我司.
1、居住地前往动车站的交通费用;
2、个人其它开支,个人其它保险;
3、单人房差。
4、不可抗拒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延误或取消造成的额外费用;
5、大陆居民办理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的费用11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