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包含
机票 含:厦门/晋江/福州-成都往返2程经济舱机票含税。
预定请提供正确的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机票为团队特价机票,不提供退/改期,更名服务,退票服务;航班时间以出团通知为准。出发当日请务必携带好有效身份证件,建议提前2.5小时抵达机场;自身原因导致误误机的,旅游者自行承担;飞机上无陪同服务。
交通 含:行程内标明用车(旅游巴士)(品牌专车接送机)
行程内用车为旅游巴士,保证一人一座,不提供座次要求;根据同团人数安排车型,空调限时开放(主要争对坡路上行中为保证动力,无法开放);行程内所有自由活动期间及行程外均不含用车。请予以理解。
住宿 含:4晚1床位
酒店参考:
成都段:锦熙时代/西姆漫居/瑞欣 或同级
峨眉段:峨眉山凯宾洲际、戴斯或者同级
升级1晚准五:春天美居/M酒店/禧悦酒店 或同级
此行程用房按照2人入住的标间核算的单人床位费用;故2人以下单床位的,须补房差。3人同行的游客可补房差安排加床(加床为钢丝床或床垫)以酒店提供为准,费用同正常床位;不提自然单间和拼房服务。遇特殊原因(如天气,交通,地面,酒店接待能力),可能变更住宿地点,标准不变。酒店设施服务为酒店配套项目,以酒店提供为准,不属于旅游行程质量范围,敬请谅解。
用餐 含:4早4正
特色美食 - 乐山跷脚牛肉、峨眉九大碗、熊猫记忆小吃
景区 含:峨眉山/乐山大佛门票(1张)
门票优免政策:
峨眉、乐山( 学生、老年人、军人、记者、伤残人士、离休干部 等凭有效证件可享受优惠)优惠金额由导游团上退还游客(门票退优政策:优惠退50元/人,免票退100元/人)。
导游 含:行程内优秀持证国语导游讲解服务
行程内导游仅负责旅游者的日常组织安排,延途讲解,问题处理;
行程内导游会以同团大部分旅游者作为照顾对象,如需按照自已意愿游览,或不按规定时间安排的,为避免同团其它旅游者造成不满,我社不作任何特殊安排。
保险 含:旅行社责任险、四川一地旅游意外险
旅游意外险(最高赔偿额不超过10万,最终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保险公司对3岁以下和70岁以上老年人不受理承保业务,如要参团须签订免责申明,并且有家人陪同方可参团。
旅游合同补充条款
(作为游客与旅行社旅游合同附件的重要内容,游客签订协议即为同意以下条款)
本人及同行人在报名时已清楚了解行程单所约定的行程内容及接待标准,关于酒店、景点、餐食、交通、自由购物时间等方面已在旅游包价合同中进行约定。双方于出团前经过充分协商,对行程中的“自由购物活动时间”所要安排的具体购物商店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此协议书作为旅游合同的一部分,双方承诺不能单方面违约。
一:购物补充条款
商店 商品特色 购物时间 备注
成都翡翠展示中心 翡翠、玉石等 180分钟左右
特别备注:如遇行程上购物店有调整,我社有权调整购物点地点,谢谢理解。
1、旅行社保证协商约定的商店是合法商店,游客完全自愿选购,旅行社全程绝不强制购物,旅游者请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谨慎购买,所购商品如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还;
2、 游客自行前往非本补充协议中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如:行程中的景点、休息站、酒店、餐厅等周围购物商店等等),不建议游客购买商品,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甲方请理性消费,保留票据,请谨慎选择;
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补充条款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旅行社已就此次行程的购物相关、自费特色、自理项目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前往上述购物场所购买商品,自愿按照自己喜好参加自费和自理项目,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办理相关事宜,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保留购物单据、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如因自身原因取消或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因素无法安排的,对旅行社予以理解。
我同意《合同补充条款》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游客签名: 日期:
组团社代表签名: 日期:
费用不含
1、以上行程费用不含:峨眉观光车90元/人、金顶往返索道120元/人、
2、推荐参加自费 - 川剧变脸晚会 200-280元/人。
3、不含单人房差480元/人
注:行程中的赠送项目(因任何原因不参加,费用一律不退,也不换等价项目)